2024年  05月03日  星期五
CN / EN / 微信
陕西省宝鸡市凤县政府与国家气候中心签订国家气候标志评估合作协议
日期:2018-10-26

    10月25日,陕西省宝鸡市凤县人民政府领导一行访问国家气候中心,中心主任宋连春接待来访,双方就签订凤县国家气候标志评估合作协议进行了会谈。

  

     宋连春主任首先对凤县政府的来访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气候中心在国家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主要工作,气候中心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中,以国家气候标志评定工作为抓手,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在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生态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逐步打造气候品牌效应。

    凤县人民政府齐晓辉副县长感谢气候中心前期在国家气候标志评定方面所做的工作,并从优美的生态环境、独特的农产品品质和着力打造的丰富旅游资源三个方面对凤县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希望通过气候中心专家的科学评估,对凤县大红袍花椒进行权威认定,并希望后期深入合作,对凤县生态宜居等指标进一步分析,促进生态经济转型发展。

    国家气候标志评估报告编写团队的专家与凤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对评估报告编制的资料、数据需求等进行了讨论,双方表示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国家气候标志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