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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气候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日期:2023-10-27

国家气候中心于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隶属于中国气象局,为独立的司局级法人事业单位,是国家级科技型业务单位。坚持面向国家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国家气候中心肩负着准确监测预测气候、科学评估气候影响、有效管理灾害风险、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使命,为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精细化的高质量服务。

国家气候中心也是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中心,还是世界气象组织亚洲区域气候中心(BCC)、东亚季风活动中心(EAMAC/WMO)、全球长期预报产品中心(GPC/WMO)、亚洲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评估中心(CEEMA/WMO)和第三极区域气候中心(TPRCC/WMO)。中心设有11个部门: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业务科技处(BCC秘书处)、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气候服务室、气候预测室、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室、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室、气候变化监测预估室、气候变化影响适应室、气候研究开放实验室、业务系统发展与运控室,另外还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国家气候中心拥有一支高层次的人才队伍,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中国气象局科技领军人才7人、首席气象专家12人、青年气象英才14人,生态环境部科技领军人才1人。目前已组建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2个,青年创新团队2个,国家气候中心重点创新团队4个。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

根据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和国家气候中心高质量发展需要,国家气候中心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各岗位需求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数为准,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下表:

工作岗位

专业

学历

备注

气候预测

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

博士

京外生源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大气科学、自然地理、自然灾害学

博士

全球气候治理

气候变化经济学、能源经济学、大气科学类

博士

双碳技术支撑

能源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大气科学类

博士

气候预测机理和方法研发

大气科学类

硕士及以上

北京生源

气候服务

大气科学类

硕士及以上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大气科学、自然地理、自然灾害学

博士

归国留学人员

气候产品研发

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

博士

气候变化与人群健康

气候与气候变化、气候变化风险管理、自然灾害学

博士

出站博士后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手续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后出站人员应取得出站证明。(应聘人员2024年7月应达到报到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

(一)应聘人员通过以下方式提交个人简历:登陆气象人才招聘网站(http://zp.cmatec.cn/),在左侧“直属单位”列表中选择“国家气候中心”,注册登录后在线填写简历。

(二)简历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三)简历填报注意事项:

1.简历中填报的专业需与毕业证书保持一致,一经核实有误,取消录用资格。

2.简历中需填写英语四、六级的成绩或其他能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

3.简历中填报的生源地应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研究生入学前有工作经历并已经在工作地落户的,生源地应为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国家气候中心门户网站、气象人才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网站方式提交简历,并提供相关材料配合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除必须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重点考察学业背景、在校成绩、专业能力、研究方向对口程度、研究论文、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

(三)考试。根据具体的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考察与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五)公示与聘用。在中国气象局官网及国家气候中心网站对拟聘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等。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国家气候中心党委办公室(人事处)(邮编:100081)

(二)联系电话:010-68408710孙老师

(三)网址:www.ncc-cma.net

国家气候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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