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气象局发出《关于命名表彰文明单位的决定》, 授予国家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培训中心5个直属单位 “中国气象局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中国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2006年国务院三号文件和2007年国办49号文件精神,紧密围绕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这些单位扎实推进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各项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单位的文明程度显著提高,职工队伍的凝聚力明显增强;广泛开展气象文化活动,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营造出一个积极向上的事业发展氛围和优美的园区环境;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弘扬气象人精神,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为气象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本次命名表彰的首批局大院文明单位,经过了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