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过去40年平均上升了10倍。我国极端气候事件发生的情况如何?每年究竟发生多少极端气候事件?这是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十分急需了解和关心的问题。但是目前关于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并且在不同气候类型下极端事件的定义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季节性差异。
5月7日下午,国家气候中心召开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业务指标体系专家咨询会,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司长翟盘茂,国家气候中心主任肖子牛、副主任李维京及相关专家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定义、监测评估对象、指标分析方法、监测指标体系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和咨询,并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本次会议对建设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业务指标体系,加强国家减灾防灾和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